中国民法宅基地界限,民法关于宅基地

admin 10 2024-04-20 15:28:27

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农经发〔2019〕6号)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法律和中央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管理文件,共同构成了现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体系。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需要搬迁重建的;(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所有的、供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使用的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国家法律规定保障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法律分析: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上一篇:生活感悟的文章,生活感悟的文章500字
下一篇:咖啡馆经营心得经验,咖啡馆经营心得经验分享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返回顶部小火箭